秦桧:南宋权臣的双面人生
秦桧(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南宋初期的重要官员及宰相,以主和立场著称。他于政和五年(1115年)考取进士后,历任太学学正、殿中侍御史及左司谏等职务。北宋末年,面对金国提出的割地要求,秦桧多次上书反对这一政策。
然而,随着汴京被金军攻破,秦桧随徽钦二宗被俘北上;因在谈判过程中为宋朝争取到了有利条件而获释返回南方继续其仕途生涯。回到南宋之后,秦桧积极推动与金国的和平谈判,并最终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自绍兴八年(1138年)起担任丞相直至去世前,期间长达十九年之久,期间通过排除异己的方式巩固了自己的权力基础,其中包括诬陷并处决了包括岳飞在内的多位反对派将领。
秦桧享年六十六岁,初谥“忠献”,但后来因政治原因经历了封号的变化:先是在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年)被剥夺王爵称号并改谥号为“谬丑”,接着又在嘉定元年(1208年)恢复了原有的封号与荣誉。
秦桧在担任宰相期间,对朝中的主战派进行了打压和构陷了多位忠诚的官员。他还暗中增加了民众的税负,因此被史学家认定为奸臣。《宋史》将其列入《奸臣传》,并评价称,自从秦桧独揽大权以来,直到他去世,共更换了二十八位执政官员,但这些人无一获得世人的赞誉。在南宋、明清时期的小说和戏曲中,秦桧也多以奸臣的形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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