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三招”守好生态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2024-10-17 18:22    来源:中国环境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

在距离首都最近的大草原、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和万里绿色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用绿色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划底线:盟国土总面积的65.06%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锡林郭勒盟地处北京正北、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位于东北、华北、西北交汇地带。境内拥有17.96万平方千米的草原,分布着较为丰富的森林、湿地和水域资源,是我国草地类型和植被种类最为齐全的草原地区。浑善达克沙地由东向西横穿全盟11个旗县市,面积达23564平方千米,占浑善达克沙地总面积的81.4%,这里既是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主战场,也是京津风沙源的重要治理区,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绿色是锡林郭勒最亮丽的底色和价值,生态是锡林郭勒最大的责任和潜力,保护好锡林郭勒生态环境是全盟最大的政治责任。

2015年,锡林郭勒盟成立生态保护委员会,以完善机构体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为保障,依法规范生态资源管理,强化草原生态综合执法,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家草原生态保护职能部门。同年5月,生态保护委员会在全盟范围内展开生态资源普查,摸清生态资源家底,在试点地区生态红线划定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全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至此,锡林郭勒盟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提出将大部分国土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盟市。

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一经划定,必须严格保护和监管。根据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严格控制生态红线的准入要求,完善生态红线监测监管平台及预警体系,确保生态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确保生态红线的功能连续性和完整性。

锡林郭勒盟依法将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好重要的草原、湿地、沙地、河湖、荒漠植被等生态系统,维护生态景观多样性。

据介绍,锡林郭勒盟从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共130034.4677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65.06%。从保护类型上来看,全盟主要包括三种,其中,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锡林郭勒盟北部大部地区,总面积94491.2209平方千米,占全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72.67%;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南部及乌珠穆沁沙地,总面积31655.2621平方千米,占全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4.34%;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余脉,主要在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东部,总面积3887.9847平方千米,占全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2.99%。从地类性质来看,全盟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地、草地、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地类,同时存在少量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及村庄用地、耕地等。

历经多年时间,最新数据显示,锡林郭勒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135749.67平方公里,占全域总面积的67.84%,生态红线基本均划入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中;生态保护重要区面积为64353.57平方公里,占全域总面积的32.16%。

破顽疾:不再在草原上开口子新上矿山开发项目

从锡林浩特城区一直向草原驶去,根据锡林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手机卫星定位,在一片围挡的草地前停了下来。“这里曾是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绿油油的草地根本想象不到昔日繁忙生产的景象。”工作人员进一步回忆道,“五年前来到这里,还是高高的办公楼、人来人往的宿舍楼、包装站台、生料库、石灰石大棚、堆料大棚、原料立磨系统等设施坐落在贫瘠的土地上,生产的灰尘给草原蒙上了一层层灰,现如今,只剩下一片长势姣好丰美的草地,完全融入进了锡林郭勒大草原。”

以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的拆除至此,锡林郭勒盟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所有矿业权已全部注销退出。

作为煤炭资源丰富、国家重要煤电基地的锡林郭勒盟,曾经开启了以能源为主的产业发展,通过“抓经济、抓工业、抓项目” 集中上了一批露天煤矿和非煤矿产业,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生态环境压力。

沉重的生态环境压力使锡林郭勒盟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不再走靠资源谋发展的老路。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志鹏介绍道,锡林郭勒盟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草原分类管控,将草原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和生态保护红线外草原。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全盟草地面积达17.43万平方公里,占全盟总面积87.2%;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地面积的为11.63平方公里,占全盟草地面积的约67%;基本草原也被全部划入红线内。生态保护红线内草原实施季节性放牧,强化草原保护,允许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草原兼顾保护和利用,除放牧活动外,可适当建设畜牧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适度发展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草原旅游业。

同时,锡林郭勒盟不再在草原开口子新上矿山开发项目,不再在草原核心区规划建设风电、光伏项目,对小散矿山矿业权期满不再延续。

而对于在期矿山,姚志鹏表示:“全盟加大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深入推进矿山复垦绿化,一步步把在期矿山建成绿色矿山。”

锡林郭勒盟全面启动绿色矿山建设,相继出台《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18—2035年)》《绿色矿山建设五年推进计划(2019—2023年)》,将全盟生产矿山、新建矿山全部纳入绿色矿山建设规划计划。2021年,制定《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指引(暂行)》,高标准提出4项建设目标、5项建设标准、8项鼓励政策,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由点及面、高质量开展,先后有48家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库,其中8家列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

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回头看”,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逐矿评估、分类排队,形成“可进可出”的动态管理机制,2022年以来,分三批将治理效果退化以及存在违法占地等问题的22家矿山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库。2023年,制定印发《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在以千分制标准为基础,划定了850分的提质增效分数线,通过示范引领、晾晒比拼,倒逼矿山责任落实,坚决杜绝绿色矿山“不绿”问题,确保绿色矿山“名副其实”。

数据显示,近十年来,锡林郭勒盟累计减少采矿权360个,占比减少57%,在期探矿权减少305个,占比减少56%,大中型矿山占比由18%提高到43%。2016年以来,全盟各矿山企业累计投入治理资金56.5亿元,治理面积280.21平方公里,其中,2021—2023年共投入28.28亿元治理在期矿山近137.19平方公里,3年投入治理资金及治理面积均超过“十三五”时期总量。

严把关:项目准入做到源头把控、全程监督

2024年1月,为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

根据通知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实行差异化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通知》规定的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预审。而针对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报自然资源部进行预审。项目用地预审阶段,由项目业主对项目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论证,并提供是否属于允许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范围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后,出具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初步论证意见。

这也意味着,凡征占用草原等生态资源的建设项目立项前,都要进行前期预审,项目必须符合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必须与生态红线相衔接,必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一致,做到项目源头把控,全程监督,为生态环境保护划定了坚决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姚志鹏表示,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批准实施以来,锡盟自然资源局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审批时,均对工程项目布局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进行核实,未出现未经批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或擅自扩大占用已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等情况发生。

同时,为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在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组卷时,严格审查项目布局是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规则,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红线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办理。

“自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底,锡林郭勒盟共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项目共28个,涉及9个旗县,项目类型包括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规定的线性基础设施、保护执法、科学研究、军事国防、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以及科普宣教等,有效保障了项目用地需求。”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锡林郭勒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守底线、破顽疾、严把关,存住了锡林郭勒草原上的绿色,迸发出了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宏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立足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职责,保障全盟生态环境安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白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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